中国还有枪毙死刑。中国的死刑执行分为枪决和注射两种方式,犯人只能申请被执行方式,至于决定权在法院。现在只有少数的中院具备了执行注射死刑的能力。其他没有条件的中院,无论罪犯申不申请都是执行枪决。所以最主要的还是看原判中院有否能力、条件执行注射。
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两种。具体阐述如下: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在这个前提条件下,如果对于应当依法判处死刑的罪犯,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2.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1、死刑过去是由警察执行,现在由法医执行。 2、过去的死刑执行是采用枪决,一般由检察派员监督、法院审判人员负责组织、武警负责执行,但近年来,武警不再参与直接执行事项,而由法警负责执行,现在普遍采用注射形式,则具体执行时由法医负责注射。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在我国执行死刑方式两种,即枪决和注射。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死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执行死刑流程: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 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
我国死刑的执行方式一般有枪毙死亡和注射死亡两种。具体如下: 1、枪毙,即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 2、注射,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现在中国死刑的执行如下: 1、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三日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2、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再交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罪犯人格的行为。
执行死刑的方式是:死刑一般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死刑是延续至今的对罪犯最严厉的刑罚,也被称为极刑、处决。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