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2、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的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农村集体土地“三证”是指: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的合法凭证。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申请农村宅基地证需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
现实当中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对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进行转让。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转让行为有效。 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无效的。
有农村户口且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方可申请宅基地。
合法强拆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强拆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行政机关申请强拆及权利人。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的机构有法院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起诉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法院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在该解释的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均有体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 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属于本村集体所有,农民仅仅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目前,我们的宅基地实行的政策是一户一宅。 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地补偿,二是房屋的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所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通常来讲,农村地区的房屋拆迁补偿通常是依据家庭为单位计算的,并且是根据家庭成员人数来确定具体补偿金额。但是,在这其中,我们也需要认识到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即各家各户的人口数量不尽相同,同时住房状况也有着多种差异。鉴于此,在实施拆迁补偿时,理论上是将人口与房屋情况综合考虑后,按照平均水平予以适当补偿。除此之外,我们还建议参考本地的拆迁补偿政策来评估具体补偿额度。关于外嫁女及其子女是否有权利享受娘家村拆迁补偿的问题,需要参照当地相关村规民约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现实当中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对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进行转让。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转让行为有效。 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