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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发票可以补吗

行政诉讼 2024-04-30 14:35 标签: 发票

不能。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按照规定,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如下:
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王艳君律师

王艳君律师

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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